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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CMMI认证---人力资源安全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安全控制程序


(ISO27001-2013)
1、目的
为更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绩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确保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理解其职责、考虑对其承担的角色是适合的,以降低设施被窃、欺诈和误用的风险,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所有公司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以及公司人员审查、录用、离职等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员配置审批、职务任免。
3.2总务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负责所有任用的候选者、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背景验证检查
3.3总务部和IT部门共同确定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角色和职责。
4、内容
4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
4.1涉及信息安全的承包方和第三方应向我司总务部提供公司及参与人员背景资料,供公司审查。总务部及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被访问信息的类别和察觉的风险来执行承包方和第三方背景审查,作为最终确定合同前的一项工作程序。
4.2在业务开始之前总务部应同承包方和第三方订立业务合同、保密协议和责任书。
4.3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需要访问、利用公司网络的必须得到管理层批准。
5、员工招聘
5.1总务部根据内部人员缺补申请批准情况,进行汇总“人员招聘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
5.2人力资源部主任根据经批准的“人员招聘申请表”,拟定“招聘计划”内容及项目包括:
5.2.1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
5.2.2资格条件限制。
5.2.3职位预算薪金。
5.2.4预定任用日期。
5.2.5招聘信息发布。
5.2.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
5.2.7面试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5.2.8场地安排。
5.2.9工作能力测试。
5.2.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
5.3招聘信息发布
5.3.1招聘职位应首先在公司内部寻求解决,对内部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面试程序进行甄选。如无内部横向调动的可能性后,再向社会上公开招聘。
5.3.2招聘信息向外公布,采取方式为:
5.3.2.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何时刊登何报,然后联络报社。
5.3.2.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形式进行。
5.3.2.3利用内部报刊刊登招聘启事。
5.3.2.4企业人才库。
5.3.2.5大专院校。
5.3.2.6人才市场。
5.4总务部依据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计划。
5.5应征材料处理
5.5.1人事专员对应征材料经审核后,填制“应聘人员登记表”报总务部主管审批,对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书”,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面试,并带好学历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5.2不合格应征材料,按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录入储备人才库,如无需录入的,即行销毁,但有要求退还者,应给予退件。
5.6面试
5.6.1总务部应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就业证、计划生育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进行查验。
5.6.2人事专员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进行下列笔试:英语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IT专业人员免试)、专业测验。
5.6.3由总务部主任和用人部门主管共同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个人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培训经历,并将面试内容记录在“面试评价表”中。
5.6.4总务部主任和用人部门主管根据面试结果作出是否录用建议,报总经理,作出最终录用的决定。
5.6.5经面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信息安全关键岗位的人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被访问信息的类别和察觉的风险来执行候选者背景审查,作为最终录用前的一项工作程序。
5.7结果评定
5.7.1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库中,以备不时之需。
5.7.2经评定录取人员,由总务部、用人部门主管和应聘者会商到位时间后发给“录用通知书”,并安排入职培训有关准备工作。
5.8应聘资料的处理应尊重应聘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6、录用
6.1经核准录用人员,由人事专员发给报到通知,请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6.1.1人事档案及专业技术档案。
6.1.2劳动手册、养老金缴纳手册及转移单、失业登记证明或劳动关系终止证明、调令函。
6.1.3彩色免冠一寸3张。
6.1.4身份证复印件。
6.1.5体检表。 
6.1.6学历证件复印件。中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3个月将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存放在公司总务部(人事专员),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后发还学历证书。
6.1.7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1.8职称证书复印件;
6.1.9上岗证复印件。
6.1.10户籍证明。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6.2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专员验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不予上班。
6.3人事专员应逐项办理下列:
6.3.1登记员工资料卡,并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6.3.2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订立劳动合同,在上岗之前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重要信息安全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和安全责任书
6.3.3协助报到员工领取员工证和员工手册)。
6.3.4协助报到员工领取考勤卡并熟悉使用方法。
6.3.5报到员工领取制服(总务科)。
6.3.6视情况引导熟悉各部门及安排入职训练。
6.3.7登记总务部专用的“员工花名册”。
6.4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专员引导新进人员向部门主管报到,由部门主管给予职前说明。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新进人员使用何台计算机,并及时通知IT部门,由IT部门设定访问权限。
6.5人事专员收齐报到应缴资料后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保管,需转移人事档案的,一个月内将档案移交到档案保管部门。
7、转正
7.1一线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月薪人员为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届满前七天由总务部提供“试用期转正报告单”。
7.2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20日前向总务部申报“试用期转正报告单”,并附个人总结。总务部登记转正人员试用期内出勤资料,依规定审批。
7.3总务部根据“试用期转正报告单”,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以下事项:
7.3.1试用不合格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发给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失业登记证明。
7.3.2试用不合格但作出延长试用期决定的,发给“延长试用期通知”。
7.3.3试用合格者,发给“转正通知书”。
7.3.4薪资变更者,总务部主任填制“薪金核定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调薪。
7.4前条办理完毕后,“试用期转正报告单”存个人人事档案和个人资料袋中。
7.5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7.6对个别工作表现突出者,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按正常转正程序办理。
8、岗位培训执行《培训管理程序》。在岗期间,总务部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步骤和正确使用信息处理设备的培训。
9、违纪处理
对于安全违规的雇员,公司ISMS工作组将评估违规对资产影响程度损失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10、离职
10.1离职人员申请按人员招聘权限进行审批。
10.2员工在拟离职前30日(指辞职者,辞退、自动离职、停薪开除人员不受30天的限制,可随时启动离职程序)向部门主管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按规定权限核准后,填妥“个人资料卡”背面离职通知书上的移交清单,开始办理工作移交。
10.3所有的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终止任用、合同或协议时,应归还他们使用的所有组织资产。所有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对信息和信息处理设施的访问权应在任用、合同或协议终止时删除,或在变化时调整。
10.4工作移交
10.4.1在移交时应列项分别造册、办妥、交接工作。具体交接内容如下:
10.4.1.1交本部门:重要资料、工具、计算机储存文件清单、其他移交事项。
10.4.1.2交本部门主管:应办未办工作。
10.4.1.3交总务科:通讯工具、办公用品、印章、戳记、图书。
10.4.1.4交财务部: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10.4.1.5属于关键信息安全岗位人员,须进行离职保密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还必须交接:客户资料(含信件、传真、email)、业务谈判资料、报价单、样本和样品、其他本公司认为应移交的经营管理资料。
10.4.1.6人力资源部:审核是否需要退还培训费。
10.5各移交人员移交不清或逾期不移交,本公司得责令移交者,于十个工作日移交清楚,移交中发现缺少公物或致使公司受损时,移交者应负赔偿义务。
10.6办妥移交,经各部门经办人员、监交人员签字,方可由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开具工资结算单。辞退人员到财务部结清工资后即离开公司,其余人员立即离开公司,工资由公司在统一发薪日打入本人工资卡。
10.7根据劳动合同约定,需办理其他约定事项的,必须在劳资专员开具工资结算单前办理。
10.7人事专员开具“失业人员登记证书”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七天内将人事档案移送到离职者户口所在地就业处或人才交流中心。
10.9如无法移送档案的,人事专员应按以下程序行使通知义务:
10.9.1在离职者离开公司十五天内的寄发挂号信,并保留存根。
10.9.2在声明的期限内,仍无法联络到离职者,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至此公司通知义务行使完成。
11、相关文件
培训管理程序
12、记录
人员招聘申请表
应聘人员登记表
面试通知书
面试评价表
录用通知书
试用期转正报告单
延长试用期通知
转正通知书
薪金核定单
离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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