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认证咨询项目
军标认证咨询 保密认证咨询 武器生产许可 装备承制名录 涉密备案咨询 涉密系统集成 载体印制资质 物资供应商库 GJB5000A咨询 军用产品咨询 TS16949咨询 EN15085咨询 AS9100咨询 CAAC航空咨询 IRIS铁路咨询 CRCC铁路咨询 URCC城轨咨询 CCPC交通咨询 CCSR体系咨询 CCS产品咨询 HACCP咨询 BRC食品安全咨询 清真食品咨询 有机食品咨询 ISO13485咨询 药品产品GMP咨询 保健食品GMP咨询 医疗器械GMP咨询 HSE认证咨询 API石油认证咨询 CNAS实验室咨询 检测检验机构咨询 CMA资质认证咨询 医学实验室资质 国防实验室咨询 司法鉴定资质咨询 测量管理体系咨询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计量器具型式证书 CPA计量许可证 火灾报警产品认证 火灾防护产品认证 消防装备产品认证 消防车产品认证 灭火设备产品认证 技术鉴定产品认证 特种设备办理 生产许可证办理 医疗器械许可 LA资质办理
 
实验室计量认证专栏 当前您的位置:智汇源顾问>>实验室计量认证专栏
国防实验室认证现场评审
 

6.1.5现场评审

6.1.5.1 评审组依据国防认可委的认可准则、规则和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应覆盖申请范围所涉及的所有活动及所有相关场所。

6.1.5.2 现场评审时,应考虑和利用申请人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结果,必要时应安排测量审核。国防认可委将把申请人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作为是否给予认可的重要依据。

6.1.5.3 评审组应对申请人的授权签字人按要求逐一进行考核。国防认可委要求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的检测技术标准、校准方法(校准规范或规程)及检测和/或校准程序;

2)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的检测和/或校准项目限制范围;了解有关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校准的规定,掌握其校准状态;熟悉记录、报告及其核查程序;

3)能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

4)在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5) 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获准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标识检测报告、校准证书的使用规定。

6.1.5.4 评审后,评审组应形成完整的国防认可委《实验室评审报告》。

6.1.5.5 评审组现场评审时,如发现申请人在相关活动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明显有损于国防认可委声誉和权益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国防认可委。如申请人存在上述问题或未履行8.2 条中规定的义务,情况严重时,国防认可委有权中止认可过程,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6.1.5.6 评审组长应在现场评审末次会议上,将现场评审结果(评审报告复印件)提交给申请人。

6.1.5.7 对于在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申请人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拟订整改计划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在三个月内完成并向评审组长提供完整的整改材料。

6.1.5.8 评审组长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整改报告后,应在15 日内进行验收。如需进行现场验证时,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验收完毕后,评审组长应将评审报告和整改材料报国防认可委秘书处。

6.1.6认可评定

6.1.6.1 国防认可委秘书处负责将评审报告及其推荐意见提交给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做出决定。

评定结果可以是以下四种类型之一:

1)同意认可;

2)部分认可;

3)不予认可;

4)补充证据或信息后,重新评定。

6.1.6.2 评定后,由国防认可委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

6.1.7发证与公布

6.1.7.1 国防认可委主任委员签发认可证书。

6.1.7.2 国防认可委向获准认可机构颁发认可证书、认可决定通知书以及认可标识章,列明批准的认可范围和授权签字人。认可证书有效期3年。

6.1.7.3 国防认可委秘书处负责将获准认可机构及其被认可范围列入《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公报》,予以公布。

6.2扩大、缩小认可范围

6.2.1扩大认可范围(以下简称扩项

6.2.1.l 获准认可机构在认可有效期内,可以向国防认可委提出扩项的申请。

6.2.1.2 国防认可委可根据情况在监督评审、复评审时安排对申请扩大的认可范围进行评审(获准认可机构如要求与监督评审同时进行时,应在监督评审前三个月递交扩项申请),也可根据获准认可机构要求单独安排扩项的评审。扩项的认可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6.2.1.3 适宜时,国防认可委可要求提出申请扩项的有关获准认可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以验证其申请扩项项目的技术能力。

6.2.1.4 批准扩项的条件与初次认可相同,获准认可机构在申请扩大认可的范围内必须具备符合认可准则所规定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要求。

6.2.1.5 对于在扩项评审或监督+扩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获准认可机构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拟定整改计划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对影响检测、校准结果的严重不符合,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完成后向评审组长提供完整的整改材料。

6.2.1.6 评审组长在收到获准认可机构提交的整改报告后,应在15 日内进行验收。如需进行现场验证时,获准认可机构应予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验收完毕后,评审组长应将评审报告和整改材料报国防认可委秘书处。

6.2.2缩小认可范围

6.2.2.1缩小认可范围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导致缩小认可范围:

1)获准认可机构自愿申请缩小其原认可范围;

2)业务范围变动使获准认可机构失去原认可范围内的部分能力;

3)监督评审、复评审或能力验证的结果表明获准认可机构在某些检测、校准项目的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且在国防认可委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恢复。

6.2.2.2 缩小认可范围的建议由国防认可委秘书处提出,经评定委员会评定,由秘书长批准生效,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军标认证★重庆质量认证★重庆知识产权认证★重庆CE认证★重庆AS9100认证★重庆CRCC认证★重庆ISOTS22163认证★重庆CMA认证★重庆CNAS 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ISO27001认证★

公司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江北嘴紫御江山7-8-4  公司电话:13983086348  联系人:罗老师